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陳立銘
成員: 李卓澔
成員: 顏世翠
成員: 蘇秋霞
審計委員會職責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為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公司責任及審議《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之重要討論項目並提董事會決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或與簽證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彙報內部稽核業務報告及不定期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當面方式溝通、 指導與回應。
會計師:委員會會議中報告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審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必要時得以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與討論。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會計師溝通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單獨溝通情形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重點 溝通結果 第一屆
第一次
113/04/17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稽核主管 黃沛縈- 112/12~113/02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
針對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規定,進行討論及溝通,獨立董事無意見。 第一屆
第二次
113/08/07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獨立董事 蘇秋霞
稽核主管 黃沛縈- 113/03~113/06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
針對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及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進行討論及溝通,獨立董事無意見。 第一屆
第三次
113/09/04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稽核主管 黃沛縈- 112/07/01~113/06/30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
針對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規定,進行討論及溝通,獨立董事無意見。 第一屆
第五次
113/12/15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稽核主管 黃沛縈- 113/07~113/12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 114年稽核計畫案。
針對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及114年稽核計畫案,進行討論及溝通,獨立董事無意見。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情形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重點 溝通結果 第一屆
第一次
113/04/17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會計師 陳政初-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項目及其獨立性評估,併同建立作業辦法。
由會計師以簡報說明查核事項,並於重點說明後進行討論與溝通,獨立董事均無意見。 第一屆
第二次 113/08/07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獨立董事 蘇秋霞
會計師 陳政初- 113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由會計師以簡報說明查核事項,並於重點說明後進行討論與溝通,獨立董事均無意見。 第一屆
第四次 113/10/30獨立董事 陳立銘
獨立董事 李卓澔
獨立董事 顏世翠
獨立董事 蘇秋霞
會計師 陳政初- 113年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由會計師以簡報說明查核事項,並於重點說明後進行討論與溝通,獨立董事均無意見。
運作情形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A) (期間113.1.1~113.12.31)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陳立銘 | 5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李卓澔 | 5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顏世翠 | 5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蘇秋霞 | 4 | – | 100% | 113/6/6 |
-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 修訂及審議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證之重大財務業務之處理程序及交易內容。
- 審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報告。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重要決議
| 審計委員會 日期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審計委員會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
| 第一屆 第1次 113/04/17 |
|
全體委員 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一屆 第2次 113/08/07 |
|
全體委員 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一屆 第3次 113/09/04 |
|
全體委員 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一屆 第4次 113/10/30 |
|
全體委員 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一屆 第5次 113/12/25 |
|
全體委員 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